问答详情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近两年,签订了劳动合同。截止日期是2012年12份,我已经做了两年的原始工作。现在车间主任让我调整我的岗位。没有充分的理由或书面通知,只有口头通知。我的部门不是一个劳动力过剩的部门,因为在通知我工作调动后,我看到其他部门的员工被转移到我的部门。他们移交给我的工作原本是一项只有两个人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的确,现在我被要求单独做这件事,因为我找不到合作伙伴。因为这块木板有2米长。1.5米宽,一个人无法翻身,很难做出输出。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这个单位想解雇我而不给我经济补偿。它故意给我制造麻烦,希望我自愿离开。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申请仲裁、拒绝接受目前的工作、要求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如果是,经济补偿应该得到多少补偿?非常紧急,期待您的早日回复,非常感谢!问题状态:过期}答复(1)

劳动纠纷 2022-09-02 15: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