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

本人在单位工作近9年,合同岗位为报运岗,公司因为我已婚未孕的身份不稳定,变相要求调整我的工作岗位到总务岗,并且降薪降职,本人不同意关于单位的岗位及薪资的调整,于2016年9月9日收到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单位已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经过多次协商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后续准备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帮助。

但于2016年10月初本人发现已经怀孕1个多月,随后联系了单位的人事部门,告知本人在职期间已经怀孕,根据劳动法规定对孕期女职工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在11月为我补缴了10月及11月两月的保险及公积金,补发了8月份及9月1日~9月8日未发放的部分工资(此工资是单位按照降职降薪后的岗位工资水平发放的,与我实际工资标准少发放1000多元).

由于孕初期,胎儿不稳定有先兆流产的问题,一直在家卧床保胎,直至11月胎儿最终还是没有保住,出现流产。通知了单位流产消息,单位却没有给出正面回复,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解除劳动关系。

以下为我的问题:

1.保胎期间及流产期间,单位一直未要求我提交病假单,如果单位一直不明确表态如何处理我的问题,拖到后期已我旷工为由,要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违法?

2.因在保胎期间及流产期间一直未发放我的工资,只为我缴纳保险及公积金,那我们之间是否还算劳动关系的存续?

3.如果现在我选择走仲裁维权,是否可以根据单位9月份给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书为证据,提起仲裁?

4.我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2倍赔偿是否能得到支持?还是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还算劳动关系的存续?是否可以根据单位9月份给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书为证据

劳动纠纷 2019-06-18 0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胎不是疾病,不可以请病假,应当请事假。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不少企业错误地认为,劳动者生病没有为企业提供劳动,因此企业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报酬。其实,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1,解除劳动合同的两倍赔偿,没有工作年限的限制。
    2,解除劳动合同的两倍赔偿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对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两倍赔偿。
    3,违法解除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2)用人单位裁员未听取工会及劳动者意见,未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
    (3)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用人单位未依法对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的;
    (4)劳动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4,《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规定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企业要用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必须履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作程序,否则的话,将被视作违法解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