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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哺乳期内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再哺乳期满后再做续签,续签时间以哺乳期满时间为起点?

劳动纠纷 2022-11-09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合同期满如果是女职工不想续签,可以不续签;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也可以不续签,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即可。不过用人单位不想续签得提前通知女职工。但用人单位不能主动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哺乳期合同到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想再续签合同的,则需维持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直至哺乳期结束,哺乳期一般为1年。哺乳期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职工哺乳期期间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不想再续签合同,需维持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直至哺乳期结束,哺乳期一般为1年。哺乳期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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