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给协商或仲裁解决。
用人单位自订立劳务合同后,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等;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以劳动行为作为劳动合同标的,要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动,劳动者提供劳动本身便是劳动合同的目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果约定的终止条件是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发生的事件或行为,则该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