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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算开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3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算开除,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算是开除;开除是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辞退劳动者。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算开除,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算是开除;开除是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辞退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法律依据:《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法定解除。包括辞职权、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权;
    2、约定解除;
    3、协商解除。
    开除、除名、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行使;其结果自然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权利含有开除、除名、辞退的手段,劳动者含有辞职权,双方共同行使的则有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完全等同于开除。开除属于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还包括:经济性裁员;非过失性辞退;协商解除;其他。
    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等同于开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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