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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怀孕期间请假工资如何计算?

讨薪 2024-03-10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请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孕妇无故请假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扣除请假当天的工资,具体的计算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月工资来计算;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一)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二)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三)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员工怀孕期间一直请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有相关的生产工资计算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依然是需要工资的具体的发放,通常情况下应当履行相关的请假的手续,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60%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孕妇请病假期间的工资可由用人单位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计算。具体的病假工资的数额则可根据劳动合同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确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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