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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是A,大三下学期在广州一家公司工作(12.26),但是在4月份的时候被调到泉州XX公司,并且因为公司的文化规定,我可以在4月份前转正,并且做了相关的转正手续,并且公司工作的app上也弄成转正了,显示的是我是12.26签了协议,但是我去泉州前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然后到了泉州XX公司,然后他们说要重新签协议,但是给我的不是实习协议,而是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同事有一些五险一金的问题,我们没有签,被收了回去,但是后来广州社保那边让我提交资料,并且后来5月份的工资也扣了五险一金了,现在我6月底拿到毕业证,现在上司说我不能胜任工作,请问我能拿那个经济补偿金吗?还有,根据劳动法40条,他们如果没有提前30天提醒我是不是还能要1个月的工资?还是有其他的情况?还有,我这种属于签了劳动合同了吗?可以拿经济补偿金吗?因为APP上显示是12月26号签了合同,但是我转正是3月份转的,如果我可以拿经济补偿金是按我APP上面显示12.26开始算还是按我转正3月份的时候算?请问我能拿那个经济补偿金吗?我这种属于签了劳动合同了吗?可以拿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纠纷 2019-05-23 06: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类型以下两种: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的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强令侵害者即用人单位给付的一项费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存在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灯光等情况是,劳动者可以依法请求佣人单位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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