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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脚踝内外骨折,工伤九级停工留薪期是几个月,单位就给4个月合理吗,

工伤索赔 2024-07-10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江苏地区脚踝内外骨折的九级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单位提供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若认为不合理,可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单位协商或申请鉴定。
  • 对于九级工伤的脚踝内外骨折情况,其停工留薪期一般设定为不超过12个月。如果由于伤情严重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可以根据医生建议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申请延长。在决定时,应充分考虑伤情恢复需要和医生的建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脚踝内外骨折导致的九级工伤,其停工留薪期通常是十二个月以内。具体实践中,应先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若因伤情严重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者,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提供的四个月期限需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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