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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给我调整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我不能胜任。和公司提出后公司说只能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赔偿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单位要给我调整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我不能胜任。和公司提出后公司说只能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赔偿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14 13: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
    2012年,镇江市区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1368人,有887人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占65%。工伤职工在确定伤残等级后立即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其“利”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一笔数量客观的经济补偿,但与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关系相比,此举也存在一定得“弊”。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是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1、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和四十七条,要给补偿金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离职后公司应该先终结你的社保缴纳,同时办理失业登记。你可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取得离职证明。因你是个人意愿离职的,不可以拿到失业金。
    离职后,若你在公司当地继续工作的话,社保不需要转移,可自行续接。
    若到其他地方工作,需要进行社保转移,具体是:在新缴纳地社保局打印出社保缴纳证明并取得社保转入证明单,拿单和原来的社保手册到原缴纳地办理转出手续,拿所有手续到新社保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另:现行社保转移只转移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不转移。国务院现正要求各地方进行社保统一,统一后社保支持全国转移且全部转移,建议你可将社保暂不转移,待统一后再续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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