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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日前我母亲给我和我姐各投资购买店面,并订立了一份合作协议,和草拟了一份遗嘱内容如下:一合作协议合作约定于2006年3月份,陈某与长女陈1共同投资购置兰庭13号店面壹间,面积为20.64平米;与次女陈2共同投资购置兰庭14号店面壹间,面积为26.61平米.为了明确各自义务与权利,以及日后财产归属等事宜,特作如下共同约定.一.现有产权归属.现有13号店面的产权,归属陈某与陈1共有.14号店面产权,归属陈某与陈2共有.二.权利与义务.(1)产权所有者(即母女三人)平等地享有各自产权的处分权.若要出租,转让,自营等形式,务必事先与产权共有者共商确定后,方可实行,不能独断独行.(2)陈某所享受的租金份额,按本人出资金额占店面总价的比例,每月给陈某现金,作为赡养费{本条从店面出租当月起实行,若遇店面停租可酌情处理}(3)店面购买后,所应缴纳的其它契税或按揭月供由两女儿自理,本人陈某不再承担任何付款义务。(4)陈某年老多病倾襄资助两间店面各壹拾万元正,已花尽毕生积蓄,今后若遇年老多病,医疗费自付有限时,巨额医疗费由两女儿陈1,陈2共同承担,不得推诿.三.  日后店面产权归属.本着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原则.陈1,陈2均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之后,陈某愿意在自已百年之后,依照2006年3月20日亲笔自书遗嘱决定.与长女陈1共有13号店面,陈某所有产权份额赠于长女陈1单独所,任何人不得干涉与占用.与次女陈2共有14号店面,陈某的所有产权份额赠于次女陈2单独所,任何人一律不得干涉与占用.四.本人在世有权对于以上约定修改/删减/增加.,有权对本人名下财产重新处分,任何人不得议异.      此约定为陈某亲笔拟稿,打印一式叁分,由产权所有者各自留存为一份.                    参约者:                     (长女)                     (次女)                      日期                      地点二遗嘱                                             遗 嘱立遗嘱人:陈某某 女 生于1929年某月某日 家住福建省福州小区707本人身患多种疾病数年,今年元月倾襄资助女儿购买两间店面,已花尽毕生积蓄.随着年老日衰,今后若遇无法自付巨额医疗费,两个女儿必须平分负担,不得互相推诿.本着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原则,合理分配身后财产,防止子女纠纷,特立此遗嘱,希后人遵照执行.1本人与长女陈1共同投资购置的――店面,本人所有产权份额全部赠于长女陈1单独所有。任何人(包括次女陈2)不得干涉与占用.2本人与次女陈2共同投资购置的――店面,本人所有产权份额全部赠于长女陈2单独所有.任何人(包括长女陈1)不得干涉与占用.该遗嘱全文由本人亲笔自书,本人享有终生变更权.任何人更改变动一律无效.此书复印两份,并打印壹式叁份,母女三人各自留存为凭.亲笔书暂由本人收存. 立遗嘱人:――                         时间                        地点

继承 2018-08-09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老人的退休金是老人的合法收入。不能替代子女的赡养费。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以母亲有生活来源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以上说明老人有退休金子女也应给赡养费,只是赡养费给付标准与没有退休金及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同而已。
  • 你好,按照您的描述,该部分房产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当然,由于是您婚后购买。假如离婚的话,务必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假如是无法协商离婚,通过诉讼的话,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其次,涉及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再者,如果有孩子,并且两周岁以上,法院会判给母亲一方,并且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因此,如果孩子由你扶养,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最后,离婚起诉或者应诉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你可以寻求律师协助,若你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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