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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以前高温费都是发现金的,但是今年忽然改了,工资发下来也没有明确说明,后来财务部说高温费一块发到工资里了,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单位以前高温费都是发现金的,后来财务部说高温费一块发到工资里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9-10-05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形,发给劳动者的津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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