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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在私企上班,临时工签一年劳动合同,公司没给上保险,工作中受伤了右脚趾骨折带石膏住院呢,公司负责住院费用,和白天陪护,已经住八天了,医院给停药了,说可以回家慢慢修养,公司说回家修养三个月之内工资照开,公司不负责回家修养期间一切陪护,营养,精神损失费用用药还得凭票具报销,回家修养没人陪护我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吗,可以提什么赔偿?工作中受伤了右脚趾骨折带石膏住院呢,公司不负责回家修养期间一切陪护,可以提什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10-03 18: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关于人伤部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关于物损:我方的车损等物损对方应当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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