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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鼎润祥瑞国际贸易中心爷爷已经去世家里姑姑等就是爷爷的子女同意把爷爷的400平的房子给我,但是爷爷去世当时办的由我购得爷爷的财产,这些事是婚后的事。现在婚姻破裂,我如何保住这套房。还有办法么?什么叫这些事是婚后的事?是不是说是在你结婚后,继承了爷爷的遗产?如果是这样那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由一方继承,但是你爷爷没有立遗嘱一定由你继承,所以按照这个情况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现在婚姻破裂,你要留下房子,只能给你妻子应得的房屋份额的等值价。协商一下吧!什么叫这些事是婚后的事?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由一方继承

继承 2019-10-24 10: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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