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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想要离婚,我不同意离婚。如果他花很多钱请律师,他能直接离婚吗?

离婚 2019-12-02 07: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解释二
    (2003)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根据法院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 对不宜分割或不同意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离婚找律师多少钱?
    一、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 民事案件1500元 、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
    1万元—10万元(含)
    10万元—50万元(含)
    50万元—100万元(含)
    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
    2.5%2%
    1.5%
    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
    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二、协商收费规定
    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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