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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7月20号在一家建材店上下班,9月2号,离职,基本工资2200.到9月末只发了2700.找有人说未满一个月歇息要扣薪水,之前说的是每一月歇息4天,我想问一下有效吗?

综合法律 2020-01-25 13: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但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强制缴纳的。
  • 讨薪:
    1、申请支付令
    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协议,即用工单位开具了电子或者书面工资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持有凭据直接到法院申请非诉讼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
    2、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到企业了解双方有没有和解的意愿,同时出具一份《处罚决定书》,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
    3、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把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相关情况的材料提交给仲裁庭,仲裁庭进行裁决,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
    4、法院起诉
    如果对裁决的结果不满意或者用工单位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必须先通过劳动仲裁,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上班半个月辞职也是有工资的,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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