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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一声歌唱,然后吵了一架,他会拿破啤酒瓶刺我,然后打他几拳,这样脸破口,我就没事了,责任在谁?

综合法律 2020-02-06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如果警方认定为正当防卫,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 车祸赔偿的责任在谁,《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两种情况,由于公路部门施工时未设明显标志,以及在公路的建设、养护中存在问题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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