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山西
劳动纠纷
在宿州高新区**工地做泥工,虽有袁*亲笔书写下欠工资单,工资一直没到位,本人想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拖欠工资法律援助可以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第五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忻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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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单位无故调换岗位,我该如何
关于工伤后单位调岗的规定:工伤后造成伤残,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职工的岗位,职工不同意调岗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这是《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如果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单方对职工调岗。但双方若因此发生争议,单位应举证证明其调职降薪的合理性,如果不能举证证明,那么调岗调薪无效,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公致残的等级不同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但对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职工对安排工作没有具体规定。这需要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依约变更,一种是依法变更。因此,调岗也相应地包括依约调岗和依法调岗两种形式。依约调岗是调岗的一般原则、普遍情形,具体指企业调岗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以下情形下企业可以不经协商一致单方对劳动者调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因此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但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降薪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企业应该通过制定完善而有效的规章制度或考核标准作为衡量的根据。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降薪具有充分合理性的,调岗调薪无效,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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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怎么赔付为什么救护车不赔付
工伤的赔付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救治受伤职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救护车费用,通常应当由公司承担。这是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包括救护车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包含救护车费用的赔付。具体是否赔付,需要参考具体的保险产品条款。如果保险产品中没有明确规定包含救护车费用的赔付,那么这部分费用可能就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至于工伤的其他赔付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还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亡抚恤金等。这些费用也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总的来说,工伤的赔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具体的赔付内容和标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如果您在工伤赔付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保险专家,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和帮助。
刘冰冰
刘冰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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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工伤怎么赔付
出工伤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赔偿:《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朔州法律问答顾问
朔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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