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内蒙古
劳动纠纷
内蒙古鄂尔多斯九级工伤能赔付多少钱?
法律分析:平均下来九级工伤赔付一般在6到9万之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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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劳动仲裁在哪里啊
劳动仲裁地点的确定,具体情况如下:1、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需要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由于管辖权发生争议,那么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让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2、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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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打工四年挣得工资,六年以后纪委说是桩款,怎么办?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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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单位上班11年只交了6年五险怎么办?
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费用,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社会保险,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五险。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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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语8号离职 但是用人单位不同意 不然的话会扣工资 请问他扣工资合法吗 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您好,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建议您准备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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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未成年门诊统筹报销吗
可以。据人社局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未成年居民在儿童专科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门诊看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也就是说,以后带着孩子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门诊费用。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国家为公务员建立了医疗补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国家还将逐步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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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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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内蒙古赤峰市 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是怎么算的
需要具体计算、详细为你解答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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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失地保险70%的每个月领取多少钱?想了解一下
这个保险问题最好是问下保险公司的人员,让他们按保险条款给你逐一解答一下
王桂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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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一、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1、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有如下:(1)工伤保险基金以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为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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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当地交医保在外地交灵活就业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1、需要先办理社保关系转接,才能在本地继续参保并享受当地的待遇,否则可以凭社保一卡通在异地缴纳社保费用,但是医保功能只能在参保地使用;2、在当事人是异地就业的,失业后社保可以转回户口所在地参保(前提是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同意接收社保关系);3、在当事人是跨区实现就业,并且在用人单位以职工名义参保的前提下,也可以转移社保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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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追究律师行政责任
你好,要看具体的情况分析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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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骑电动车摔伤医保给报消么?
骑电动车摔伤可以报销。医保卡使用范围:1.门诊、急诊费用;2.住院的费用;3.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
刘建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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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的那个月单位交的社保从我个人扣了
1、单位如果在员工离职后不进行社保减员,是会从公司对公户进行扣款的;2、个人可以和单位人事沟通减员的事项,确定何种原因在离职后还未减员;3、如果以上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参保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参保区社保局强制减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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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 单位要从工资里扣工伤保险费用,这合法吗
你好这个显然不合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苏杜毕力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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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员工要告我没签合同怎么补救,一般怎么规定
员工要告我没签合同补救办法是:(1)可以协商补签;(2)或者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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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乌海市民患脑埂后是否可以去医保局申领补贴?
您好,要看当地政策
通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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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女性52岁发生工伤,鉴定九级,怎么赔尝
工伤九级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如果九级工伤的职工被公司违法辞退,除依法获得工伤赔偿外,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作为赔偿金。但公司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职工。工伤九级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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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公司破产之前我请了半年的假没有工资,破产赔偿平均工资怎么算
破产清算,职工工资的赔偿具体规定为: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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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的时候应该办理哪些手续可以规避员工离职后仲裁问题
员工离职的时候,公司就应当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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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包头市私企里面干活砸到脚了!医院诊断,是左足第一跖骨骨折,就是我们工伤几级?
出了工伤的:1、先送往医院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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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产假不发工资合法吗?
产假公司不发工资是违法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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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司以合同到期辞退我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在合同期内辞退劳动者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过失情形,如果劳动者存在过失,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过失,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六)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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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煤矿 不让休够法定班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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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厂规规定不能擅自接触安全防护连锁 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要解除劳动合同 合法吗
违反厂里的规章制度,要解除劳动合同也合法
王圣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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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的公司没有给我交齐养老保险我去新公司公司能给我交进去么
你好,是否能够补交,需要看你们当地保险部门的政策,建议你联系参照部门
孙洪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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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被非法辞退
你好,如果被认定确实属于违法辞退可以主张赔偿金
吴津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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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冻结社保卡的话住院生孩子还能报销吗
不能报销了,只能等到解冻之后再报销
关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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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医院的护士,我觉得医院的绩效分配不合理,请问这是违法的吗?
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监督
李玉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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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强制调岗换岗,不同意,就停止工作,对吗?
领导找你调岗,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可以告诉领导,你非常喜欢自己现在的岗位,觉得做得很顺手。同时现在的岗位工作也非常重要,工作任务非常重,希望继续把原有岗位的工作做好。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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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动工作中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年终奖励性绩效怎么发,
这个问题需要您咨询用人单位。
陈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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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包头工作,但是单位交的五险是深圳的,在包头能用医保吗
你好,若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应该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进行缴纳。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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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关于农村失地保险的事情
农民失地保险就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各地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乌兰察布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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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单位说停工留薪期工资要等待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一起给赔付,请问是不是这样
在工伤申报期间,如果劳动者处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来用人单位来支付工资。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此用人单位每月需要照常向其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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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齐鹏律师,我面临公司降薪降级,降薪降级通知写的是调动审批,这属于调岗吗?
您好,如果调岗属于降薪降职的,劳动者可以拒绝。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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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死亡社保赔偿完雇主责任险是否还可以赔偿
雇主责任险合同条款,是如何约定的
乌兰察布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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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育津贴怎么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领生育津贴有下列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果女职工具有生育享受产假等情形的,就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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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人证言,社保局不受理工伤怎么办,其它劳动合同都有,社保局就是不受理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没有证人,但可以依法提交其他所需的材料给劳动保障性部门,例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劳动合同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等。单位不提出申请时,个人可以一年内依法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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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外做的手术有植入物体,回国拆植入物体,能不能走医保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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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提前沟通好的上下班时间,做了快一个月了,要变更时间,以此逼员工离职,有何解决办法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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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银行说有社保卡办不了银行卡
有社保卡可以办理银行卡,不冲突,但是同一个银行的一类账户只能一个。
陈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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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修建房子可以如何计算赔偿
法律分析: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级每平方米240元;(三)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级每平方米180元;(四)简易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级每平方米30元。各结构房屋折旧率按以下标准扣减:(一)5年以内(含5年)房屋折旧率为0%;(二)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5%;(三)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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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一处肋骨错位,保险给报么
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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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一处肋骨骨折错位,保险给陪误工费么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计算方法为: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固定收入的可以直接带入个人收入计算就可以,如果没有固定收入要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有三种计算方法:一、依诊断证明书中医嘱建议的时间。二、如果没有医嘱,或医嘱时间与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评定准则明显不符,依后者。三、如果构成伤残,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鄂尔多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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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由于工厂经营原因.导致工厂裁员.今天通知.这月末离职.这种补偿是N+1还是N?
N+1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计算,N是指工作时间,而+1是指多赔偿一个月。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3年,赔偿标准是3+1,即赔偿4个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王桂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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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因工厂原因导致裁员.今天通知.到月末离职.这种补偿是N+1还是N?
N+1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计算,N是指工作时间,而+1是指多赔偿一个月。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3年,赔偿标准是3+1,即赔偿4个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王桂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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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幼儿园工作十年,现在不干了,老板要扣我工资
你好。用工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如果存在克扣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苏杜毕力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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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上了两天班,人事跟我说不合适辞退我有工资嘛
你上班2天就可以拿2天的的工资呀
张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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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考入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出具了调档函 ,银行如何因为我还没办完离职手续而不给调档该如何处理
你好,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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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付律师,女方无职工社保,生育费用可以走男方的生育险报销吗?
法律分析:生育险男方可以报销的。只要男方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报销的比例没有女方高,具体要求如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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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我是一名打工的。2019年在海南打工的工资他还欠我一万五你看我咋办?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通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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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一下海南劳动关系的律师?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应以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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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包头怎么报销
报销指把领用款项或收支账目开列清单,报请上级核销。手写报销费用内容:1、当事人姓名;2、花费日期;3、报销事由;4、花费事项和花费金额;5、报销申请日期和申请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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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职期间违反了公司制度,被开除了。在职期间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可以要求补缴。
李玉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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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个人所得税的子女税怎么才能知道有没有
各地规定不一样,具体问税务部门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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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盟扎赉特旗产假多少天
产假可休国家规定的98天以及地方规定的30天共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法律依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有关待遇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照正常分娩对待;(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四)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六)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八)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照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女职工产假期满仍需治疗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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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呼和浩特受了工伤现在能办理相关手续了我想委托律师去办?
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律师,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收集,但这种情况一般自己也可以收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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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勤人员通知方案错误,导致外勤工作人员没拿到底薪,外勤人员可以想公司申请赔偿吗
您好,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阿拉善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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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途中被车撞,死亡,对方车主要责任,赔偿该员工70万,公司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赔偿20万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社保部门支付的工亡赔偿金远是高于20万的,家属肯定是不会认可该金额。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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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了病假,基本工资1910.绩效2739.保险扣720 病假比例0.8 福利1000工龄50餐补200最后扣款2216这是怎么计算的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巴彦淖尔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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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补报流程需准备相关资料、填写申报表、提交税务部门审核并缴税。补缴税务需遵循规定,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同时,需了解《
个人所得税
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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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如何进行网上报税?本文详细解析了网上报税的操作流程,包括登录税务网站、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缴款等步骤。同时,探讨了网上报税的类型和优势,如便捷性、高效性和环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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