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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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事情过了1年,伤者又要赔偿?怎么办呢?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来确定。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已经赔偿了5万并承担了伤者6个月的工资。然而,1年后伤者再次要求赔偿,这可能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需要确认当时的赔偿协议是否明确了一次性赔偿还是分期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如果当时的赔偿协议已经明确了一次性赔偿,并且已经涵盖了所有应赔偿的项目,那么用人单位可能没有义务再次进行赔偿。其次,如果伤者的伤情在1年后出现了变化或者恶化,导致需要额外的医疗或者康复费用,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但是,这需要伤者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以便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和报销。最后,如果伤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赔偿不足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这需要伤者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其主张。综上所述,针对伤者的再次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如果确实存在需要额外赔偿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不存在需要额外赔偿的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向伤者解释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王娟
王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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