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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工伤,在鄂州能赔偿多少钱,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021元×8个月20218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021元2021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021元510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21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21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後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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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最新工伤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武汉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武汉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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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公司在蔡甸承包水电安装工程?
首先本人要提供身份证、电工证等证书,其它相关营业资质您需要到您当地的工商局办证大厅去详细咨询。水电安装公司成立条件根据不同资质而不同。资质共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以成立一级资质水电安装公司为例,条件为:1、企业近10年承担过6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项工程,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3、凭营业执照刻印公章、财务章;4、凭营业执照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5、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6、到开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法律依据:电力工业部《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应向电力部提供下列材料:一、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三、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含项目经理)的职称(资格)证件、证明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四、企业的生产统计和财务决算年报表;五、企业的验资证明;六、企业完成的代表工程及质量、安全评定资料;七、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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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必须适合呗辞退可以领那
被辞退可以领取失业金,被辞退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失业金。同时被辞退属于被动离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孝感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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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宜昌市职工医保,现在北京治疗出院了,自己花了一万八千元,第二次大病保险能报多少一下第二次大病保险能报多少?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要具备下列条件:1、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3、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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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昌聘请律师进行诉讼案件处理的标准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1、聘请律师的诉讼费是根据要委托人的诉讼管辖地点、委托人的案件证据是否充足及复杂程度工作任务量的多少再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机构规定的案件的委托收费来评估律师费的。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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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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