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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在寄宿中学课间休息时,被他同班同学(无意的)抓住胳膊悠出去身体失重摔倒(意外),导致左胳膊骨折,住院首次花费壹万贰仟元医药费,还有二次手术一年后才做。我想咨询,对方孩子的监护人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吗?谢谢!

其他 2008-10-31 18: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对方孩子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学校列为共同被告承担补充责任。这样的案子我操作过. 详情你可以电话联系我,然后带相关资料和我联系.
  • 责任划分的确属于法院的事情.但是首先对方家长承担的责任是可以要求全部的责任的
  • 直接让学生家长和学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了,你不需要花一分钱的。
  •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对方孩子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当然建议你将学校列为共同被告。学校如果存在过错,也应当适当进行赔偿。
  • 一般来说像你这种情况,对方家长及学校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后期手术费用),协商不成可起诉。若需进一步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结合对方年龄及过错程度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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