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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08年9月份在相城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1月底交的房。我们5月份开始装修的,6月份装修完的。在7月份下了一次大雨之后发现西墙墙面渗水,(我家是整栋楼最西面的一户),面积大约1平米左右。随后开发商整改,在我们多次交涉之后,他们答应外墙也做一下防水处理,并答应我们室内由于渗水导致的墙皮变形,他们负责复原。但是今天我们去看了一下,结果发现他们只是在渗水的地方涂了一些腻子,并没有油漆。更意想不到的是,在主卧门上方的墙上,掉下来一块墙皮,面积和锅盖那么大。开发商那边的维修人员称这是由于楼上的业主屋子里面闹水灾引起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我楼上的邻居正是施工方的领导。请问各位律师,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我延期入住,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吗?赔偿金额在多少合适?

其他 2010-08-23 16: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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