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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曾做过公证,他们所居住的房子由他们自己相互继承,由于父母年老多病需要子女的照顾,于是在五年后父母将房产给了小儿子,由小儿子为他们养老,由于是用买卖的方式过的户,所以当时只有父亲一人到场并签字,三年后父亲病逝,所有花费均是小儿子一人承担,又过了四年,母亲突然声称自己不知道过户的事情,并以没签字为由,说是父亲与儿子恶意串通骗她的房子,经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要回一半的房产,有证据证明在房子过户后父母曾开会告知其他子女房子已过户的事情,并补偿其他子女钱款的事情,请问这种情况下母亲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谢谢。

其他 2020-01-12 19:2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搜集证据证明在房子过户后父母曾开会告知其他子女房子已过户的事情,并补偿其他子女钱款的事情,积极应诉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如果能提供证据,你母亲的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
  • 你好,母亲的诉求合法。
  •   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对于遗产继承,解答如下:
    1、遗产继承暂时无需上税,但由于继承房产类不动产时需要进行产权变更,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应水费。
    2、继承死者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而和死者没有血缘关系的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则属于赠与行为,要征收契税,契税约为3%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3、赠与按3%税率缴纳契税,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 父辈留下的房产,子女都有继承权。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父亲或母亲的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亲遗产的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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