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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公司八年,合同工资目前为3030,公司为了少缴社保,工资单上显示基本工资1530另加加班费,社保部分按公司工资单上结算,其中合同不足部分每月以15号以现金方式发放及3030-1530=1500。2014年7月开始公司突然无故扣发少发工资余款1500这部分钱,强行将我并入生产部门一部门,工作还是从事以前工作,我想走法律途径要回这部分本属于工资一部分的这部分钱,需要些什么材料。公司有没有权利不发放这部分钱,追要这边工资时间要多久。

其他 2015-11-17 07: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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