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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01年到公司工作,一直签的一年两年的固定期合同,最后一次合同11年12月到期,现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要求重新与新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以前的工龄都不算了。我不愿意签,公司说如果要赔偿,只能从08年以后算起,也就是只赔付三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5-11-17 12: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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