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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公司很突然的要关门店,也没提前跟我们员工说,任何的书面通知都没有的,只是说这边店不做了,你们先调公司,然后再做分配,不配合的话就算自动离职,没有任何的商量的余地,我在这里工作有3年6个月了,合同上又注明上班地址,公司老板从今年4月1号开始每个月压了200块钱。说是明年4月份发。如果我不做了,赔偿金有吗?这每个月200块钱能要到吗

离婚 2016-11-30 2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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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及时结清被扣压的工资尾款。否则,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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