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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进入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2016年6月合同到期;当时人事通过公司内部邮件发送了电子版本的续签合同(无签字无盖章),合同中规定了工作岗位(苏州担任驻店经理),工作地点(江苏省),工资待遇及上班时间等具体内容,我自行打印签字后寄给公司,一直到今天我都没有收到公司盖章或者签字生效的合同,这一点是否属于违规?今年由于经营调整,将我负责的项目交给了其他人啊,转而将我岗位变更为储备经理(公司单方面发送了邮件通知),同时减少了对我的补贴并在后期准备让我去外地新项目工作,而我个人拒绝去外地,想问一下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和我耗着,不主动开除)我提出离职后是否能够申请赔偿?

其他 2017-03-13 17: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为你主张公司没有和你续签合同,但是事实上,你已经将合同签字后寄给公司,如果你主张未签合同,单位可以拿出你签字的合同予以抗辩。 对于调岗,如果单位未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员工可以提出异议 ,但是不能依此直接解除要求赔偿。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在仲裁的过错中调解赔偿金额
  • 目前证据显示,你们签订了合同;你可以继续上班,直到单位把你辞退为止,你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先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我们律所专业从事民事纠纷案件十几年,有丰富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到你。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收集证据维权 是否有劳动合同 是否银行转账,转账去银行打流水是否显示工资 是否缴纳社保,没缴社保,劳动稽查大队投诉 是否缴纳公积金,没缴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收集加班费和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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