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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为一批订单招聘大量员工 订单完成2个月后厂家以降低工资逼退员工辞职,

其他 2017-12-03 03:5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降低劳动者工资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已经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现执行的工资标准应视为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执行原工资标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可以降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1、若你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老板无权不让你辞职。  2、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入职以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同意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 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无故降低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要有证据证明工资被无故降低了。
  • 公司违法,申请仲裁
  • 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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