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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于2006年3月份购买住房一套,老公于2007年4月30日出车祸死亡,他的遗产继承人有四个(他父亲,他和前妻的女儿,我,我和我儿子)他死亡时房子已经付款4万,根据《继承法》我继承2万,其余三人各自继承2万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他们三人各自继承6千多,,由于他女儿当时只有十岁,通知她的监护人(他女儿的母亲)前来对遗产进行分割,但是她女儿的监护人蛮不讲理,认为跟她没有关系,不愿意就遗产的问题进行协商,但是我们仍然就遗产进行了分割,(分割的方式就是按照《继承法》的方式进行分割),他女儿应得的部分由他爷爷帮她买成了保险,这个分割协议有旁人做证,现在我老公已经死亡满两年,贷款已经被我还得差不多了,但是我的房产证还没有过户,我想请问我现在的情况,房产整怎么才能过户到我的名下。

其他 2009-04-25 1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遗产继承及遗产分割协议的公证,各方都要到场并签字,凭公证书办理过户,
  • 1、如果他前妻的女儿是由父亲直接监护的,你也是她的监护人,可以代为签字办理。 2、如果他前妻的女儿是由母亲直接监护的,她母亲是她的监护人,只能由她母亲签字办理。 3、她母亲如会配合,可以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分割公证,然后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 4、因她母亲不配合,无法不理公证继承,你只能起诉法院要求分割遗产,然后根据判决办理过户手续! ——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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