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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这家公司面试的时候说试用期底薪3000,面试的时候没有说试用期7天,然后我现在快做了一个月了,我不想做了,然后就告诉我说没做满50天试用期7天没有工资,而且还说按60元一天算我之前就跟我们主管说我把这个月做完我就不做,昨天开完会之后她说今天回家好好考虑一下然后昨天晚上告诉她我还是要离职然后她今天就叫我写离职单,我写了我以为要找领导那些签字我也没多想公司这两天也没有网下午我就跟同事一起出去发传单了,回来她告诉我明天不用来了然后我就说那我今天算上班吗她说不算我问为什么不算她说今天公司没网也没干什么我说我也出去发传单了啊她就不说话然后我问她工资我说现在跟我算好吧她就说还没算说下个月发,我要怎么办,我要等发了工资才能去劳动局吗

其他 2018-10-09 06: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试用期内发放工资是可以按照正式工资的80%发放的。但是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单位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没有底薪合理的。 具体的工资,应根据单位规定,由单位和职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在工资的组成中,不一定要有底薪的。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后,单位所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单位是违法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职后满一个月开始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你好 单位不支付 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你好 单位不支付 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追问】那我去劳动局,是要等到下个月20号发完工资再去吗,还是现在也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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