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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男方按揭贷款买房、婚后房子增值、还款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10-24 22: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的。
  • 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一人一半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财产”。 男方在婚前父母赠予他的房屋,依法属于其婚前财产,婚后的增值部分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因此原则上妻子无权分割。但这个问题法律界也存在一定争议,你不妨向法院提出主张试试,不同地方法院对相同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同也有可能。
  • 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要求扣除的那些费用不尽合理,但是可以协商。 双方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即为结婚,此后双方的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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