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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用我房产证,去担保公司借钱,我没有委托书,叫别人签的字,现在法院判决书下来,我要负责任,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8-20 11:2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服判决的,及时去上诉。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委托代理中,关于代理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存在两种情况;第一;代理人行使委托人授权范围(包括授权有效期内)以及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其行为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你好。1、担保纠纷是比较复杂的,要引起重视、妥善处理; 2、如果对方起诉你要求还钱,首先要准备积极应诉,从债务、担保本身的情况做好积极的答辩;同时做好最坏的打算,留意你朋友的财产状况,以防止将来承担担保责任以后可以追偿,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3、至于是否涉嫌刑事方面的合同诈骗,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再分析。
  • 建议你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上诉或者再审。
  • 需要结合判决书的内容等进行分析
  • 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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