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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租了两间教室是在三楼,三楼里面都是机构一起合租共用场地,合同是6.20日生效,房租是半年付,目前已经付了半年房租和五千押金,但是现在不想租了,请问算违约吗

房屋租赁 2023-06-03 13: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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