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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学生放寒假在家做临时工,1月23上的班,没有签合同,小镇小地方都不搞这些东西。超市导购。1月23上到1月25号是从早上七点一直上到晚上九点没有休息时间超市包午饭晚饭,边吃饭边工作。一天60块加班费一小时八块。然后从1月26上到2月4号没有双休每天都在上班,第一天从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然后下午六点上到八点半。第二天中午十二点上到下午六点,一直反复。不想干了,老板不让走怎么办,我能拿到工资吗

讨薪 2024-02-04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你在1月23日开始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而用人单位还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不合法的。 如果你不想继续工作,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你的工资,如果你已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你的工资。 如果你没有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一份书面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书面辞职通知书上,你应当明确表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和理由,并且保留好快递或挂号信的回执作为证据。 无论你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是通过书面辞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你都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日后可能需要的维权之需。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你的工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第一时间找到公司,说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是兼职、临时工性质,那么属于劳务工,超市作为用工单位应当给予劳务报酬。只要有付出劳动,不管工作时间有多长,该付的薪水必须付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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