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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月底离职,因当时领导不在,离职单由同事帮我代签。并且还有一个月工资没有结清,说好5月20日打入卡中。而后单位并没有发我的工资。我才知道5 月14日领导给我开了一张罚款单,理由是诸如交接不清、资料不明等。对于他的理由,我均可以作出解释。向单位要求调解未果。请问,单位扣我一月的工资合理吗?如果没有交接的依据,我向劳动部门申述,要回工资的把握有多少

争议解决 2008-06-04 18: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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