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案例

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承办律师:李玉泗律师,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案情简介:2015年12月17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苏中刑初字第00046号刑事判决
李玉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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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宜宾高某运输毒品罪案之无罪辩护
一、案情经过:康某是高某的远房叔叔,平时常有抽烟喝酒。2019年11月的一天,胡某驾驶轿车从云南赶赴陕西汉中市,在汉中市市区一公交站旁巷子内交付高某二块方形毒品
陈建兴专业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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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高某运输毒品罪案之无罪辩护
疑罪(敲诈勒索罪)从无辩护要趁早
案件概述:被告人葛某等人在南京火车站附近拉拢嫖客数人,至车站附近一小区单元房内,与石某等多名失足女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其中在性交易过程中,葛某指使他人乘隙盗窃嫖客
陈建兴专业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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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敲诈勒索罪)从无辩护要趁早
坚持做无罪辩护,检察院终于做出不起诉决定
坚持做无罪辩护,检察院终于做出不起诉决定本案是一个非法拘禁的案件,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案件经过两次退查以后,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
王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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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做无罪辩护,检察院终于做出不起诉决定
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成功辩护辩护词
黄某辩护词三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黄某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黄某的辩护人,参加本次庭审活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会
王宝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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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成功辩护辩护词
袁某被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市二看释字(2019)942号
袁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辩护意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袁某近亲属委托,指派王宝相律师担任袁某涉嫌敲诈勒索案的辩护人。辩护人在本案审查
王宝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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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被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市二看释字(2019)942号
以法为据,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结果!
以法为据,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结果!南京刑事律师吴宗涛,法律硕士,注重刑法理论,深谙程序法规定,结合各行各业社会经验解决实际纠纷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精通刑事领域,常
吴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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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据,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结果!
吴律师成功刑案之倪某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倪某盗窃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南京律师吴宗涛,法律硕士,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业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逐步形成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指导、以
吴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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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成功刑案之倪某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团队律师成功帮助涉嫌交通肇事罪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案例
案情简介2019年10月28日被告人樊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樊湾工业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民便河桥南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严重后果,肇事后,被告人
姜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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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律师成功帮助涉嫌交通肇事罪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案例
涉案金额290万元的盗窃罪—经律师辩护只判九年有期徒刑
律师观点分析被告人范某,2018年8月29日因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逮捕。现羁押于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辩护人刘睿,江
刘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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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290万元的盗窃罪—经律师辩护只判九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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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苏建邺,想知道淘宝买东西不发货也不退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江苏溧水外地缴纳的社保不能转入户口所在地怎么办?
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
求助在南京老板没有按规定时间发放工资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法律分析:公司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我在南京市建邺区限制高消费后买上高铁票了能不能坐
法律分析:被限高后买不了高铁票只能向法院申请,经法院同意后才可以乘坐高铁,也可以乘坐动车二等座火车普通列车。法律依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14岁以下的孩子在台球厅工作,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法律分析:1、首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2、协商不成,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3、或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4、要么就是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应该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后,事故方要求我们的车主支付额外费用合法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先就已经发生的费用向保险公司理赔后再发生费用的,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我和村书记签订了土地合同。但我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持二轮延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村委会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4)(发包方)证明材料,主要是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承包方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经审核后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6)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和承包户交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增减变动栏目填写增减变动地块名称及面积,并在证书上注明“变更”的字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1990年劳动法规定了招聘年龄的限制
企业招聘限制年龄是违法行为,这叫作年龄歧视。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总是会限制年龄,当然了限制年龄标准在十八岁以上,这是对的,因为十八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但是如果限制三十岁以上或者类似的情况,就属于年龄歧视,涉嫌违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3条第1款:“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里边第一句,【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就是说企业不得歧视劳动者性别、年龄、身高、地域、民族、宗教信仰,而是每个人都必须要人人平等。但是劳动法的另一条规定,【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正是有了这个规定,所以这些个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才会弄出许多幺蛾子来。《就业促进法》第26条有明文规定:企事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以及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必须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各种就业歧视。企业招聘限制年龄是违法行为,这叫作年龄歧视。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总是会限制年龄,当然了限制年龄标准在十八岁以上,这是对的,因为十八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但是如果限制三十岁以上或者类似的情况,就属于年龄歧视,涉嫌违反《劳动法》第3条第1款:“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里边第一句,【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利】就是说企业不得歧视劳动者性别、年龄、身高、地域、民族、宗教信仰,而是每个人都必须要人人平等。但是劳动法的另一条规定,【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正是有了这个规定,所以这些个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才会弄出许多幺蛾子来。  从整个招聘启事中,就出现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这样多的问题,虽然涉嫌违法,但是官不究民不问,往往也就没人去管他合法不合法了,这样的现象,太多了,就拿我们这里挨着不远的一个KTV来说,招聘启事更离谱,内容是这样的【招包房服务员、公主、长期招聘,性别要求,女,18---30岁,五官端正,性格大方,身高155以上,月薪保底壹万,上不封顶。】这还不算,就是一些火锅店招个服务员啥的都要附带一条,性别要求女,年龄十八至三十五岁,可以说现在企业招聘,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没人去追究,自然也就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就好像,是个人都晓得洗浴中心,不是单纯的洗洗澡那么简单,可是那些洗浴中心,照样生意好得很。企业明知限制年龄招聘违法为何依然有恃无恐的几个原因一、以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为理由很多企业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在招聘中进行就业歧视,就是因为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所以他们才会进行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高歧视,美其名为,用工自主权。二、官不究民不问往往求职者在遭遇了企业的就业歧视之后,选择忍气吞声,毕竟大多数求职者都是弱势群体,不敢去和大企业对簿公堂,主要原因是害怕被报复,而劳动局和劳动监察部门这些国家机关,谁会没事去找事呢。往往就是放任这种现象的发生。三、把就业歧视美其名曰岗位需要很多企业在面对求职者的拷问时,就会说这是岗位需要,比如楼下火锅店招聘服务员,性别要求女,年龄十八至三十五岁,我去应聘,老板就对我说,我们招服务员要求,女孩子,你一个大老爷们,不适合,服务员工资不高,你做不久,再说了男孩子通常脾气比较急躁,容易和客人发生冲突,如果你想来我们这里上班,过些时候,店里要招墩子,你可以来试试。老板一句不适合就轻描淡写的把性别歧视问题化解得一干二净。企业招聘限制年龄是违法行为,这叫作年龄歧视,劳动法有明文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拒绝写谅解书,法律会偏向我们吗
法律分析:一份谅解书首先要写明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其次要写明谅解人的意愿,最后落款处要有谅解人的签名和具体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