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劳动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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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不买保险能投诉吗?怎么投诉?
单位不给买保险可以进行投诉的地方有:1、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拓展资料:1)公司不提供任何保险,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首先,您应该确定您的单位是否参加了保险。如果单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到你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单位已经投保但不给你投保,你可以向社会保障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规定或规则。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给予奖励。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是其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入职时必须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可以作为员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只要有劳动关系,企业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障。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可以一一保留工资单、加盖公章的证件、工作服等能证明与单位劳动关系的材料。单位不办理社保的,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3)用人单位未按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查询其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也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社会保险费的分配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存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社会保险费的分配。用人单位账户余额低于应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缓缴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又不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并用拍卖所得抵扣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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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肝癌患者。我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吗?
法律分析:得了癌症以后是否能够申请低保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如果家庭本身就特别的贫困,收入也是非常的低,还没有子女,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去申报低保的,但是也是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如果家庭本身收入就比较的高,而且是儿女双全,家里有各种代步工具,有各种电器,那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得了癌症也不能够去申请低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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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无病休学有什么原因吗?
大学休学条件如下:1、感染疾病需停课休息,要经过正规医疗部门诊断后开具证明,拿着证明去相关部门申请休学;2、请病假时间超过限额,学生累计请病假的时间或者是缺课时间超过了本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3、患特殊疾病且学校规定休学。大学休学注意事项是什么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3、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4、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一)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的;(二)因其他原因,不宜在校学习的。保留入学资格,需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系)提出意见,报招生就业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还应由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出具书面证明。保留入学资格者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学年开学前三个月内提出入学申请,经所在学院(系)同意,报招生就业处批准,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同时应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原录取专业未招生,由招生就业处指定编入相近专业学习。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晋中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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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辞职,但他们不同意。这种情况可以提起人事仲裁吗?劳动法可以用吗?通过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学校和教育局不同意教师辞职,一般有三个理由:(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教师单方面提出辞职属于法律违约行为,理赔清楚才可以辞职;(2)师资短缺严重,教育局和学校不愿意放人走,会以种种借口搪塞和阻挠教师辞职;(3)特别优秀的教师辞职,教育局和学校舍不得放人走,会尽力挽留和补救,努力不让教师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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