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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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板吵架,他说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老板不发工资该怎么解决1、老板不发工资的解决方式有:(1)和老板协商解决;(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的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4、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5、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6、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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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劳动局的在线咨询!金额100元...公司知道后将被开除~!没有工资...合法吗?
法律分析:被开除不给工资违法。如果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的,应得工资在用人单位在扣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后,应支付给员工。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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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取出社保卡的钱,是什么情况?
社保卡里的钱一般不可以取出。当事人在符合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时可以依法申领社保金或者直接用于结算报销,但是社保卡里的钱不能直接在日常中使用,一般也不能提前支取。《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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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视为支付服务年限不能确认怎么办,找不到任何信息,档案丢失,16年视为支付服务年限不能确认怎么办
一、单位倒闭档案找不到怎么办1、单位倒闭档案找不到,可以去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社局联系。通常人事关系、工资、档案等等是跟劳动部门,即当地的劳动局有关系。如果是普通工人,那档案是存放在工作的劳资科或人事科;如果是工厂领导,档案就是放在工厂的上级主管部门,砖厂应该是建设局或建材局;如果人事局是没有档案,那到当地的政府部门档案馆或档案室,或从从劳动局到市档案馆到社区档案室查询,看是否有档案下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二、职工档案丢失补办流程是怎样1、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申请办理补办认定手续应当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补办认定工人招收材料、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材料或者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经原出具招收、分配、安置手续的劳动保障、人事或者民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2、劳动保障部门接到责任单位补办认定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拟补办认定职工档案的有关情况在责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3、劳动保障部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应当自公示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认定,并通知责任单位凭补办认定文件建立职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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