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和姐姐去年购买了杭州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地址:杭州塘栖一小区82-2幢1单元,101102501室,现在要装修了,前几天去看了房子,在一楼楼梯通道下被建起了小房子,搭建的民工说,是房产商让他们来搭的,后来又问了房产商范师傅,他说这不是我们住户的公用面积,可以搭的,但是在我们买房子之前他们为什么没有明确告知,楼梯通道下归房产商自用,每一幢商品房都有楼梯通道,但是象他们这样搭建挪为自用的还没有见过。第二个问题:我们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自2005年8月23日至2075年8月22日,七十年。到拿钥匙的时候,又让我们签了补充协议,更改为:2005年8月23日至2063年12月21日,这样我们就少了13年,房产商为什么在卖房之前没有明确告知?我们觉得房产商有欺骗行为,因为我们只是普通百姓,不懂房产方面的法律知识,所以在这儿请求法律援助,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万分感谢!

房产纠纷 2019-01-01 17: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正规的合同,由房管局监制印发的,全称《房屋买卖合同》有黄皮或白皮的,这是正式的购房合同,在买期房时一般和开发商先签个简易合同,名叫购房协议书,合同发生纠纷时,通常有以下情形: 1,有明显违反约定行为,这是违约,那么可按合同违约部分的约定索要赔偿; 2,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误导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这其实是欺诈
  •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事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 1、土地使用年限:70年。
    2、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但是这个年限与产权归属无关。其意义在于房屋使用超过50年后再出现质量问题设计方和建造方均不在承担责任。很多人都把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与产权年限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打个简单比方: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类似于汽车报废年限,你买了一辆汽车也不可能开一辈子对吧,但即使到了报废年限,汽车的权属也是你的。
    3、真正的产权年限:这个国家没有规定。有人要问了:就算没有规定房屋的产权年限,那土地年限到了70年怎么办?别担心,就算到了年限,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道路以及其他设施的产权也是属于业主的而不会跟土地一起归了国家。但有一点,谁也没办法把属于自己的房子从属于国家的土地上移走,到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70年后业主再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换取另一个70年的土地使用权
  • 按照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登记在于一下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但是就对外效力来说,房屋产权证具有公示效力,即善意第三人信赖产权证登记所有人,与之有交易的,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共有人无权要求撤销。
    婚后购买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