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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买房子没有过户,找不到原房主了,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8-20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买的时候没过户可以与原房主协商,让原房主履行合同义务,配合过户。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过户。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 联系不到原房主不能办理过户。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没有原房主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你的情况可以把原房主起诉到法院,在找不到被告即原房主的情况下,要公告3个月时间,公告后,被告还不出现,法院根据你手上的证据,出判决书,到时候你拿着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法院会发文件跟房管局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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