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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在广东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购房合同,购卖一处房产,有红本房产证。合同约定房产证过户费买方出。卖房方净得卖房款47万元。另买方和中介签一补充协议明确过户费用和银行按揭费用1万你玖千元按相关合法票据结算。经纪方承诺相关税费已经全部计算在内,否则超出费用由经纪方承担。现在因为2016年6月惠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导致房产证无法过户。原因为此房产要补地价。政策还没有明确补多少。只说谁受益谁补。问题是,因为这样的情况合同交易停滞,我买房要如何做更有利成交以及不受不必要的损失。2016年5月在广东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购房合同,合同约定房产证过户费买方出。我买房要如何做更有利成交以及不受不必要的损失。

房产纠纷 2019-04-24 2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用赠予过户或买卖过户方式。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由父转让房产给子女或别人。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
    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
    1.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 购买二手房,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由原先的满5年免征营业税调整为满2年免征营业税,同时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
    1.5%缴纳;
    3、144(含144平)平方以上按照3%缴纳: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
    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工本费:一个证件80元;二个证件90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公证收费标准: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 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比如:房子的产权登记为张三和李四,签合同时只来了张三,张三可能会出具一份委托书说明他已得到李四的授权,或者只是口头上告诉中介出售房屋已得到李四的同意。
    合同签订后,李四却提出说他从来没有同意过。这时买方可能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首付款,纠纷由此产生。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出售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很多人认为合同无效就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同意卖房,那合同无效,张三应当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
    但如果张三无力赔偿,买方能不能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笔者认为要看中介公司有没有过错。如果中介公司有过错,比如中介未对李四的授权进行审核,那么中介应当赔偿。如果中介没有过错,那么中介就不必赔偿。
    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中,造成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再比如一方违约如逾期不付款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仍然应当向中介方支付适当的报酬,如因一方违约造成买卖合同解除,违约方应当赔偿中介方的损失即佣金的损失。
  • 房子贷款中一般是不可以过户的,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
    有贷款抵押的房屋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
    只有贷款偿还结束才可以过户。 你可以自己先把贷款还掉,在由你亲人申请办理贷款。 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还款,就申请办理转按揭贷款,把债务转到你亲戚头上去。当然也要别人同意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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