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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是做服装销售的,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九年以上了,2017.9.1日开始,因为腰间盘突出和颈椎病连续休假8个月,病假期间公司每个月给我发1600元工资,去掉五险一金等实发980元。 2018.5.1日开始复工上班,在休假前我是三级导购每月保底工资3980元,我五月一号回单位上班,公司没有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把我的级别降为一级导购,保底工资是2890元,公司这样做合法吗病假期间公司每个月给我发1600元工资,去掉五险一金等实发980元。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6-05 16: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假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假期,春节三天长假,还是清明节一天假期,五一一天假期,端午节一天假期,中秋节一天假期,国庆长假三天)以及双休日等假期时间加班,向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加班费。根据加班时间不同,假期工资也有差异。
    在法定假期内,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三倍支付,如若加班时间是法定假日连带双休日,则双休日的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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