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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怀孕期间,企业可以辞退员工吗?如果辞退,都给员工什么补偿

劳动纠纷 2019-07-31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 这种开除一定会有补偿的,因为我国法律有规定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的。这是硬性规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向劳动局起诉的。
  • 你好!试用期内,如果证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若是其他情况的,公司原因,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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