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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没有发放,进厂时,他说每月25号发放

劳动纠纷 2019-11-16 1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么?
    一、在有书面欠条且不涉及其他争议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三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注意:除追索有书面欠条的工资外,如果员工与公司之间还有其他争议,如追索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伤亡赔偿金、要求解除或恢复劳动关系等,则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你好,拖欠工资申请执行,但是被申请人暂时无法履行的话,如确实是因为被申请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法院也暂时没有办法,只能中止执行,等待对方有履行条件以后,在恢复执行。
    另外,如果你单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除非股东有恶意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一般来说是无法要求股东赔钱的。
    另外,在强调依据,您申请执行后,法院执行局法官会穷尽执行手段维护您的权益,但是如果确实公司没有履行能力和条件的话,您只能暂时等待一下。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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