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消费者维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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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就是我寄快递那边是到付的记得中途有损坏了我这边快递单又写上有损坏自负我这边怎么处理?
快递在运输途中导致快件损坏,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第三方在知晓或应当知晓快件发生损毁、遗失后30天之内应向快递服务组织提出理赔要求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逾期则快递服务组织有权不予受理且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佛山法律问答顾问
佛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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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买到了假鞋 但是商家否认了坚持说是正品 我应该怎么维权?
如果你在网上购买到了假鞋,并且商家坚持称这是正品,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留证据:首先,保留好你购买商品时的截图,包括商品页面、购买页面、付款记录等。此外,如果商家在商品描述中声称这是正品,也可以截图作为证据。联系商家:与商家进行沟通,表达你的疑虑和要求。如果商家仍然坚称这是正品,你可以要求他们提供证明,例如官方授权书、进货凭证等。申请平台介入:如果商家无法提供证明或拒绝承认售假,你可以向购买商品的平台申请介入。例如,如果你在淘宝上购买,可以申请淘宝客服介入。提供证据:在平台介入后,将你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平台,让平台来判断是否属于售假行为。追求赔偿:如果平台判定商家售假,你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举报商家:如果你认为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例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总之,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在于收集和提供证据。在购买商品时,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平台,并保留好购物凭证和交易记录。如果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平台和相关部门进行维权。
钱承
钱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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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楼吃席吃坏了肚子可以投诉他们吗
可以与饭店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消协投诉,在消协的主持下协商;如果均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腹泻是饭店的食物引起的。如果证明了上述因果关系,则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条之规定要求饭店赔偿。还可以向食品卫生部门举报该饭店,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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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仅退款30元,因为货物成色不符合,然后商家说要起诉我,我后面又退货退款了,起诉我
法律分析:协商要求退款,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向物价局投诉。要求店家给一个明确合理的说法,如果不想和店家起直接冲突,避免矛盾激化的话,也可以先付费,同时和店家索要好发票、收据或者菜品收费明细单,把这个留好去当地的物价局或者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这样如果店家存在乱收费的问题,相关部门也会对他们进行处罚,为你讨回一个公道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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