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山东
劳动纠纷
还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价我是18年3月18日在工作中受到工伤,还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价?
法律分析:1.职工工伤待遇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基本信息。2.被申请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无都可请求事项。3.依法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4.申请人受工伤的事实及理由。5.申请人在公司任职的基本时间与基本信息,如何时入职,从事什么工作等。6.申请人在工作中因为何事导致受工伤等,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工伤,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公司2021年给我交过几个月社保,去年我自己的原因没继续交,现在要求公司从今年开始继续交社保被拒绝了
公司不给交社保,该怎么办?当事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在对方不同意补缴的前提下,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金;根据我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参保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根据本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绝为当事人补缴社保又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维权。如何赔偿?赔偿的话可以分两项:一是让公司补缴(补办)社保。还有一项是在职期间未缴纳社保造成的(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损失。第一项很简单,就是让对方补缴社保费,第二项是说如果你在这段期间住院等发生一些需要缴纳社保才能报销的费用,因为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而不能报销,造成了你个人在医疗报销等具体问题上的经济损失,公司需要承担。如果在这期间自己交了社保,那么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现金。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
菏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结果不小心吧一只脚的大拇指给砸成粉碎性骨折,到现在长方好没有报医药费,我父亲刚去场子还没签合同
法律分析:处理方法如下: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列》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内江法律问答顾问
内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