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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地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工地工资拖欠不给的怎么办1、工地工资拖欠不给的解决方式如下:(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由其责令用人一方支付拖欠的工资;(2)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劳动者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证明劳动关系有以下证据: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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