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在上班途中摔倒是否算工伤的问题,我们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您在上班途中自己摔倒,且没有涉及到交通事故或上述其他事故,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通常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在特定的情形下(如职业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附近发生的意外等)发生的意外伤害。然而,如果您在上班途中的摔倒是由于第三方的责任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事故造成的,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摔倒是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外部因素导致的,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综上所述,如果您在上班途中自己摔倒,且没有涉及交通事故或其他外部因素,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您认为有其他特殊情况或证据,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