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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公司总部在苏州,因公司有合作的项目在广州,所以本人是在广州现招聘的人员,本人2018.08.01去公司上班,签的合同是一年期限,试用期2个月。面试薪资是税后4k,试用期工资是转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公司和我签的合同只让我签字,但是不让我自己写薪资待遇的金额,合同盖章完后,2018年11月初,才邮到广州分公司。但是合同上的基本薪资写的是2100元,然后我向公司索取了我8月和9月的工资条是基本工资2100元+300元绩效工资,合计:2400元工资,在扣除五险一金485.34元,剩余到手的薪资是1924.66元,我要如何维权自己多扣除的工资呢?公司工资发放时间是22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所以我10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放,刚好10月份转正,但是公司的行政说老板不审核转正通过就要等下个月才能转正,工资还是按照实习工资,现在领导的意思是我的固定工资是3.5k加上绩效考核工资。

其他 2018-11-17 0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如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薪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街镇所设劳动监察中队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我们有处理劳动纠纷的丰富经验,可以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工资要按合同约定执行
    【追问】不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公司擅自填写和当事人承诺不符合的工资,我要如何维权呢?
  • 可以起诉。。
  • 你好,工资要按合同约定执行,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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