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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入职一家药品销售第三终端公司,入职的时候人事跟我说2600的底薪+600的补助,10%的业绩提成。7月23日下午,公司财务给我发了条信息,说七月份底工资调至2000+1000的绩效。于是我24号辞职,辞职后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手上有公司的部分货品没有退回。我要求公司给我算工资在退回货品,但公司给我算的工资是按照他们调改以后算的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9-08-16 15: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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